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省属驻岳企业:
现将2024年1-3季度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024年1-3季度,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2起、死亡56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22起、死亡减少23人,同比分别下降29.7%、29.1%。发生1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运输事故40起,死亡42人;工商贸其他事故8起、死亡7人;建筑施工事故2起、死亡2人(含1起农村道路工程建设领域事故,死亡1人);建材行业事故1起、死亡1人;水上运输事故1起,死亡4人。
(一)行业领域事故情况:
1-3季度,化工、烟花爆竹、金属非金属矿山、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未接报事故。
道路运输领域:按照应急部门统计口径,生产经营性道路运输事故40起、死亡42人(涉电动车、二轮摩托车的27起),同比均下降32%;按照交通部门统计口径,属于我市交通运输行业事故16起、死亡16人,其他均为过境车辆事故。
建筑施工领域:发生2起,死亡2人,同比均下降71.4%。发生汨罗长乐镇“3·21”高处坠落事故、华容县东山镇“8·24”触电事故(农村道路工程建设领域)。
工商贸其他领域:发生8起,死亡7人,同比分别上升133.3%、20%。先后发生平江县石牛寨镇石牛寨景区石佛山缆车“2·13”缆车事故(无伤亡)、临湘市湖南比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拆除工地“3·12”高处坠落事故、屈原管理区德科工业园裕霆新材料有限公司“3·30”机械伤害事故、汨罗市新市镇团山社区“6·28”机械伤害事故、岳阳县麻塘镇战狼水世界“8·2”溺水事故、云溪区岳阳天胜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利用有限公司“9·18”物体打击事故、汨罗市弼时镇恒之鑫公司“9·21”物体打击事故、城陵矶新港区铭耀装卸搬运有限公司““9·19”物体打击事故。
建材行业:发生1起,死亡1人,同比均持平。发生汨罗市川山坪镇协盛石材有限公司“8·26”高处坠落事故。
水上交通领域:发生1起,死亡4人。发生湘阴县湘江水域三无船舶“3·8”闪爆事故(较大事故)。
(二)各县市区事故情况
汨罗市:11起,死亡11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持平、下降21.4%。发生道路输运事故8起、死亡8人,建筑施工事故1起、死亡1人,工商贸其他事故2起、死亡2人。
岳阳县:5起,死亡5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4.4%、50%。发生道路输运事故4起、死亡4人、工商贸其他事故1起、死亡1人。
平江县:6起,死亡6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均下降14.3%。发生道路输运事故5起、死亡6人,工商贸其他事故1起,未造成人员伤亡。
临湘市:7起,死亡8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2.2%、11.1%。发生道路输运事故6起、死亡7人,工商贸其他事故1起,死亡1人。
湘阴县:5起,死亡8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0%、20%。发生发生道路输运事故4起、死亡4人,水上交通事故1起,死亡4人。
屈原管理区:3起,死亡3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200%。发生道路运输事故2起、死亡1人,工商贸其他事故1起,死亡1人。
云溪区:2起,死亡2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均下降66.7%。发生道路运输事故1起、死亡1人,工商贸其他事故1起,死亡1人。
经开区:4起,死亡4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均下降33.3%。发生道路运输事故4起、死亡4人。
新港区:3起,死亡3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5、40%。发生道路运输事故2起、死亡2人,工商贸其他事故1起、死亡1人。
岳阳楼区:1起,死亡1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均下降83.3%。发生道路运输事故1起、死亡1人。
君山区:3起,死亡3人,去年同期未发生事故。发生道路运输事故3起、死亡3人。
华容县:2起,死亡2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均下降50%。发生道路运输事故1起、死亡1人,工商贸其他事故1起、死亡1人。
南湖新区未发生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
二、形势分析
1-3季度,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单位狠抓安全防范,全市安全大局总体平稳,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但从事故数据统计分析来看,我市安全风险仍然稳中存险、稳中有忧,特别是8月以来事故呈频发态势,接连发生5起生产安全事故,给全市安全大局稳定造成一定影响,暴露出一些地方抓安全生产“四个责任”“三个必须”落实有所弱化;一些部门安全监管“宽松软”、“想不到、管不到”问题依旧突出;一些企业安全管理混乱,“三违”现象严重,事故隐患丛生。
梳理盘点前段工作,我市在安全防范工作上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近期市内发生的几起事故充分暴露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重利益、轻安全”问题突出,安全管理流于形式甚至缺失,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等基础性工作悬空,外包作业只包不管等等。二是专项整治仍有差距。道路交通顽瘴痼疾依旧突出;水上交通安全整治有待加强,“三无”船舶拆解进展缓慢;“两电”车辆整治推进不快,堵塞消防通道、违规充电等隐患和问题较为突出。三是安全监管存在盲区漏洞。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还不够到位,日常执法检查“宽松软”一定程度存在;建筑施工领域违规分包转包、无资质无许可施工较为普遍,特种作业无证上岗现象较为突出;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屡禁不绝。四是基层基础仍然薄弱。基层宣传教育引导公民加强自我安全防范不够,“敲门行动”没有完全到户到人,小火亡人、一氧化碳中毒等意外事件时有发生;基层应急物资储备品种单一、数量不足,预案针对性、操作性不强问题依然存在。
三、工作建议
一要保持高度警醒。针对近期事故频发态势,各县市区要引起高度警惕,进一步扛牢安全生产政治责任,始终绷紧安全生产思想弦;要结合辖区实际,系统研判形势、查摆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全程跟踪督办,以上率下推动层层落实安全防范责任措施,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坚决守住不发生较大事故底线。要警惕季节特点,当前已经进入了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易发期和森林火灾的高危期,加上秋收农忙季,生产经营加工活动频繁,特别是受经济形势影响,一些企业由于经营效益下滑,存在安全投入减少、减员问题,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各级各部门要全面打起精神,充分认清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将安全生产作为长期性、持续性工作,研判在先、预警在先、行动在先,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二要加强重点防范。各级各部门要把隐患风险查得更细,坚决克服“事故发生是偶然、管与不管都一样”的消极思想,聚焦道路水上交通、危化及烟花爆竹、消防、城镇燃气、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深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要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回头看”、典型问题挂牌督办以及专项督导服务,推动重大隐患排查到位、跟踪到位、整治到位。要把专项整治做得更实,对于国、省、市部署的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畅通生命通道整治、道路交通顽瘴痼疾整治、城镇燃气、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建房和既有建筑排查整治等系列行动,各相关牵头部门要按照既定节点和环节逐项调度,该通报的通报、该约谈的约谈,对一些长期存在、久拖不决的问题,要动真碰硬、强力推进。要把监管执法抓得更严,深入开展“强执法防事故”行动,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始终保持监管执法的高压态势。各县市区“打非”机构要保持人员不撤、队伍不散,全时段、全领域、全链条开展打非治违集中攻坚,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联合惩戒、“行刑衔接”“一案双查”等措施,强化法治威慑,坚决把事故消除在萌芽阶段。
三要压紧压实责任。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坚持从小处着手、从细节抓起,坚决打通责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要落实属地党委政府责任,各地要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躲避责任“不想落实”、推诿拖沓“不快落实”、打折变通“不全落实”、能力不足“不会落实”等问题,严格落实考核和“一票否决”制度。要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切实增强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形势分析、预警预测和监管执法能力。特别是对于新兴行业安全监管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前跨一步、主动作为,既要管审批的也要管未审批的,既要管合法的也要管非法的,既要管目录内的也要管目录外的,做到全覆盖、无盲区。要突出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督促企业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企业的每一个车间、每一个班组、每一道工序、每一个岗位,确保企业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监管部门要严厉打击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三个一律”措施,凡是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停业整顿,凡是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凡是在关停整改期间违法组织生产的企业负责人一律依法追究责任,倒逼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落细。要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扎实做好预案、物资、队伍、指挥体系建设等工作,进一步提升预警预案的实战性、实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有序、有力、有效处置到位。
岳阳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