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吃螺蛳粉吃出福寿螺
来信人: 微信用户
来信时间: 2022-10-16 16:25:32
内容: 我在忆品螺(县一中店)岳县国资0698号,10月2号吃出福寿螺商家不同意协商,说这个不是福寿螺,我有视频证据以发至公众号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县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2-10-24 15:05:29
回复内容:

“微信用户”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编号167646)已收悉。针对您信中反映在“忆品螺”(县一中店)吃螺蛳粉吃出福寿螺一事,现回复如下:

根据目前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规定,未有严禁食用“福寿螺”的相关禁令,经咨询相关部门:“福寿螺”不得生食或半生食,但经高温烹煮、杀菌消毒后可以食用。“忆品螺”(县一中店)出售的“螺蛳粉”均系高温烹煮加工后向外出售的,其中有“福寿螺”并未违反相关政策规定。以上情况已告知您。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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