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公示

标题: 征收户口安放问题咨询
来信人: 中年大叔
来信时间: 2019-01-10 14:08:04
内容:

尊敬的市领导:

我们是岳阳楼区待征收地区的住户,我们家一套住房,家里父母在岳阳楼区住了30几年了,但是户头一直在岳阳县没有迁到岳阳楼区,我的户口(一家3口)和我妹妹的户口(一家3口)都在岳阳楼区,请问按政策我们6个户口能不能放在一起,还是说有法律政策规定兄妹2人(或者姐妹2人)都结婚后户口不能放在一起?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岳阳楼公安分局)
回复时间: 2019-01-14 15:05:41
回复内容:

关于该来信中市民“中年大叔”咨询在征收地区兄妹户口是否可以合户的有关事宜作出如下回复: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章第七条规定,符合当地落户条件,并依法拥有私有房屋所有权或房管部门直管住房等公有住房使用权,与家庭成员共同居住或单身居住在该房屋的公民,可在该房屋所在地址产为家庭户。同是按照第八条规定:无房产证的合法建造房屋,不能进行房产分割,但村、居委会证明分户人确实在此居住且已与原户主分家生活的,或者分户人员已申请到新的宅基地或建房许可的,可以办理分户手续。所以市民“中年大叔”提出与其妹合户的事宜,首先其房产要有合法的所有权,其次要村、居委会和社区民警要核实其兄妹确实居住生活一起,方可合户。

特此回复。

岳阳楼公安分局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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