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海龙崇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电缆桥架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109室 邮编:4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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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海龙崇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电缆桥架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汨罗市川山坪镇燕塘村 |
建设单位 |
湖南海龙崇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顺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海龙崇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购买湖南富昇置业公司建于汨罗市川山坪镇燕塘村S210东侧的富昇智谷科技产业基地第5栋101号厂房,建设年产2000吨电缆桥架项目。本项目主要是以镀锌铁板、粉末涂料、生物质成型燃料等为原辅材料,通过裁剪、机加工、冲压、焊接、粉末喷涂、固化等工序生产各类规格的电缆桥架产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要求,规范设计、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性废水排放。食堂废水经隔油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采用化粪池处理后就近作农肥利用,不外排。采取分区防渗、原辅材料和固体废物规范贮存处置措施,防止废水污染环境。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生物质成型燃料燃烧废气采用管道收集+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固化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一并经18米高排气筒(DA001)外排。粉末喷涂废气采用滤芯+收集箱处理、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车间沉降粉尘及时清扫收集。DA001外排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附件1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 1356-2017)表1中汽车制造类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排放限值;周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 1356-2017)表3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相关要求后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本项目夜间不生产,昼间生产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主要的声源设备配置减振、消声、隔音设施,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车间封闭作业等措施控噪、降噪。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运输车辆限载慢行禁鸣。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2类区排放限值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规范设计、建设废气收集系统,强化废气收集效能,减少无组织排放,及时更换布袋和活性炭,确保废气处理效率。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1t/a、NOX≤0.2t/a、VOCs≤0.1t/a。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风险防范: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相关要求,配备事故应急物资,做好环境应急准备,防止生产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对拟选用的环保治理工艺、技术及设备设施要开展安全风险论证,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明令淘汰的设备、产品和技术;强化环保设备设施使用、安装、运行等过程的安全防患措施,对环保设备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三、你单位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相关规定,在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后,依法履行排污许可手续,未履行排污许可手续,不得排放污染物。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该项目竣工后,你单位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