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2025年4月29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自然保护与土壤股   日期:2025-04-29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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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迈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2万吨废旧橡胶建设项目》、湖南旭胜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破碎72000吨废塑料、废开关插座建设项目和《湖南湘之梁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湘之梁路桥年产1200片预应力桥梁建设项目,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109室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026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迈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2万吨废旧橡胶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

建设单位

湖南迈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翔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迈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5月,租赁位于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西片区G536北侧的湖南海鑫新材料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设年产20000吨塑胶跑道颗粒和6000吨聚醚多元醇胶水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原项目于2022年8月取得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迈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塑胶跑道颗粒和6000吨聚醚多元醇胶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岳环评〔2022〕54号),原项目现已建成2条塑胶跑道颗粒生产线(年产能13500吨)。为适应市场需求,现该公司拟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万元)调整生产布局和产品方案,利用原项目场地内闲置区域新建年加工2万吨废旧橡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原项目环评批复的建设内容中聚醚多元醇胶水生产线不再建设。本项目主要以废EVA(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为原材料,通过破碎、一级筛分、磨粉、二级筛分、包装等物理加工工序,生产不同规格的橡胶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性废水排放,间接冷却水经循环水池+冷却塔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湖南海鑫新材料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汨罗高新区新市片区(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汨罗高新区新市片区(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采取厂房地面分区防渗、原料和固体废物规范贮存处置措施,防止废水污染环境。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破碎、筛分、磨粉工序废气采取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两级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DA002)外排方式处理。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限值要求。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本项目运营期夜间不生产,昼间生产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运输车辆限载慢行禁鸣。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3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控制原材料来源及质量,不得回收加工法律法规和本《报告表》明确禁止使用的原材料。采用控制系统自动调节控制磨粉工序升温,防控废气污染,规范设计、建设废气收集系统,强化废气收集效能,减少无组织排放,及时更换活性炭和催化剂,确保废气处理效率。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1.0t/a。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风险防范: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相关要求,配备事故应急物资,做好环境应急准备,防止生产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对拟选用的环保治理工艺、技术及设备设施要开展安全风险论证,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明令淘汰的设备、产品和技术;强化环保设备设施使用、安装、运行等过程的安全防患措施,对环保设备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三、你公司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相关规定,在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后,依法履行排污许可手续,未履行排污许可手续,不得排放污染物。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该项目竣工后,你公司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项目名称

湖南湘之梁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湘之梁路桥年产1200片预应力桥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

建设单位

湖南湘之梁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翔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湘之梁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租赁湖南省同力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东片区同力路西侧的闲置场地,建设湘之梁路桥年产1200片预应力桥梁项目。本项目主要是以商品混凝土、钢筋、钢绞线、压浆料、波纹管、锚具、水性脱模剂、扎丝、水等为原辅材料,通过钢筋定长切割、编笼、装笼、布料、脱模、养护、张拉、压浆、封锚等工序,生产满足客户采购需求的各类预应力桥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施工场地落实硬化进场道路、洒水抑尘、覆盖防尘网、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布局施工现场等措施控制声环境影响。尽量避开雨季施工,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建筑垃圾按要求规范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

2、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要求,规范设计、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运营期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收集池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区地面清洗,不外排。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先隔油)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汨罗高新区(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汨罗高新区(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加强涉污区域的生产管理,重点做好污水处理设备设施防渗防溢流及原辅材料和固体废物规范贮存处置措施。

3、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钢筋定长切割和压浆料投料工序废气采用移动袋式除尘器处理,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厂区内粉状物料装卸和搬运过程采用雾炮机喷雾降尘,生产区地面定期用水清洗,其他区域沉降物料和粉尘及时清扫收集。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中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以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相关要求后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本项目运营期夜间不生产,昼间生产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运输车辆限载慢行禁鸣。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3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6、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控制原辅材料来源及质量,项目使用的脱模剂等原辅材料应优选环境友好型产品。防控废气污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强化降尘抑尘措施,切实提高粉尘收集处理效率,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风险防范: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相关要求,配备事故应急物资,做好环境应急准备,防止生产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对拟选用的环保治理工艺、技术及设备设施要开展安全风险论证,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明令淘汰的设备、产品和技术;强化环保设备设施使用、安装、运行等过程的安全防患措施,对环保设备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三、你公司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相关规定,在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后,依法履行排污许可手续,未履行排污许可手续,不得排放污染物。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该项目竣工后,你公司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六、如你公司在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过程中存在瞒报、谎报等欺骗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有权撤销本批复,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你公司承担。

项目名称

湖南旭胜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破碎72000吨废塑料、废开关插座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区

建设单位

湖南旭胜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翔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旭胜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5万元),租赁湖南中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片东片区G536南侧的14号厂房,建设年破碎72000吨废塑料、废开关插座项目。本项目主要以PP、PE、ABS、PS、AS、PA、PMMA、PC、PB类废旧塑料、废开关插座(已拆除线路板)为原材料,通过分拣、湿法破碎、摩擦脱水、清洗、脱水、分选、打包等工序,生产相应类别的废塑料片料并回收废铜等金属。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要求,规范设计、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本项目运营期原料破碎清洗废水和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混凝沉淀处理后有限回用,无法回用的依托湖南中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再生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未明确接管标准的污染因子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再生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汨罗高新区(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汨罗高新区(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采取厂房地面分区防渗、污水处理设备设施防渗防溢流、原料和固体废物规范贮存处置措施,防止废水污染环境。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废塑料破碎采用湿法破碎工艺,车间沉降物料和粉尘及时清扫收集。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运输车辆限载慢行禁鸣。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表1中的3类区排放限值。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控制原材料来源及质量,不得回收加工法律法规和本《报告表》明确禁止使用的废旧塑料,不得直接破碎未拆除线路板的废开关插座。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风险防范: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相关要求,配备事故应急物资,做好环境应急准备,防止生产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对拟选用的环保治理工艺、技术及设备设施要开展安全风险论证,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明令淘汰的设备、产品和技术;强化环保设备设施使用、安装、运行等过程的安全防患措施,对环保设备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三、你公司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相关规定,在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后,依法履行排污许可手续,未履行排污许可手续,不得排放污染物。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该项目竣工后,你公司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