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2024年12月16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   日期:2024-12-16 13:22
浏览量:1 | | | |

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浩权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年维修150辆专用汽车建设项目3个项目,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109室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026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浩权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年维修150辆专用汽车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弼时片区塾塘路

建设单位

湖南浩权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隆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浩权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万元),租赁体兴公司位于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弼时片区塾塘路南侧的闲置厂房,建设年维修150辆专用汽车项目。本项目为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混凝土泵车维修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入厂检查、外表清洗、维修、涂装、试车、内部清洗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要求,规范设计、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本项目运营期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处理、初期雨水经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未明确接管标准的污染因子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固体废物规范贮存处置措施,有效防控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防雨防渗密闭储存,使用过程中随取随开,用后及时密闭。调漆、喷漆、晾干工序均在喷涂房内进行,喷漆房密闭负压作业,废气采取集中收集+干式过滤+二级颗粒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DA001)外排方式处理。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切割粉尘采用移动式除尘器处理,打磨粉尘采用设备自带除尘器处理,车间沉降粉尘及时清扫收集。DA001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 1356-2017)表1中汽车维修类排放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企业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排放浓度限值;厂界苯系物、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 1356-2017)表3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相关要求后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本项目运营期夜间不生产,昼间生产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降噪措施。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3类区排放限值。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控制原辅材料来源及质量,项目使用的涂料质量需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 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强化废气收集效能,减少无组织排放,及时更换废过滤棉和活性炭,确保废气处理效率。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6t/a。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风险防范:对拟选用的环保治理工艺、技术及设备设施要开展安全风险论证,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明令淘汰的设备、产品和技术;强化环保设备设施使用、安装、运行等过程的安全防患措施,对环保设备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注意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三、你公司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相关规定,在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后,依法履行排污许可手续,未履行排污许可手续,不得排放污染物。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该项目竣工后,你公司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项目名称

湖南优冠体育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塑胶跑道颗粒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弼时片区三角塘路与新塘路交汇处

建设单位

湖南优冠体育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隆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优冠体育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位于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弼时片区三角塘路与新塘路交汇处西南角,公司自成立至今,已在汨罗高新区弼时片区厂区内建设生产运动场地材料、人造草坪等多个项目。为扩大经营范围、适应市场需求,本次拟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5万元),利用厂区内10号厂房部分闲置区域建设年产7000吨塑胶跑道颗粒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主要以PP粒料、PE粒料、SEBS粉料、钙粉、环烷油、色粉等为原辅材料,通过投料、混料、热熔挤出、冷却、切粒、检验等工艺,生产塑胶跑道颗粒(7000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要求,规范设计、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未明确接管标准的污染因子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本项目采取原辅材料、固体废物规范贮存处置措施,有效防控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防雨防渗密闭储存,使用过程中随取随开,用后及时密闭。投料、破碎粉尘采取集气罩收集、混料粉尘采取密闭管道收集+袋式除尘+15米高排气筒(DA014)外排方式处理;热熔挤出废气采取密闭式集气罩收集+水喷淋+除湿装置+过滤棉+二级颗粒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DA015)外排方式处理。车间沉降粉尘及时清扫收集。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乙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排放标准。企业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排放浓度限值。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本项目运营期夜间不生产,昼间生产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降噪措施。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3类区排放限值。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本项目依托原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区对产生的固废进行规范暂存。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控制原辅材料来源及质量,项目使用的PP粒料、PE粒料、SEBS粉料应全部为新料,不得以再生塑料为原料。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强化废气收集效能,减少无组织排放,及时更换废过滤棉和活性炭,确保废气处理效率。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1.7t/a。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风险防范:对拟选用的环保治理工艺、技术及设备设施要开展安全风险论证,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明令淘汰的设备、产品和技术;强化环保设备设施使用、安装、运行等过程的安全防患措施,对环保设备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注意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三、你公司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相关规定,在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后,依法履行排污许可手续,未履行排污许可手续,不得排放污染物。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该项目竣工后,你公司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项目名称

汨罗佳盈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PVC装饰板材项目

建设地点

汨罗市归义街道上马社区

建设单位

汨罗佳盈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隆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主要以聚氯乙烯树脂粉、钙粉、稳定剂、增塑剂、PE蜡、PUR热熔胶等为原辅材料,通过投料、混合、挤出成型、切割、覆膜/抛光等工艺,生产不同规格的PVC装饰板(3000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要求,规范设计、建设厂区雨水及污水管网。本项目运营期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汨罗高新区新市片区(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未明确接管标准的污染因子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新市片区(循环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本项目采取原辅材料和固体废物规范贮存处置措施,有效防控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防雨防渗密闭储存,使用过程中随取随开,用后及时密闭。在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原辅材料投料混合工序、边角料破碎磨粉工序布局在封闭车间内运行,含尘废气分别采取集气罩(软帘包围)收集+袋式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外排方式处理。挤出成型废气采取集气罩(软帘包围)收集+过滤棉+二级颗粒活性炭吸附+15米高排气筒(DA003)外排方式处理。抛光工序废气采取设备自带集气除尘装置处理,车间沉降粉尘及时清扫收集。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氯乙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二级新扩改建和表2排放标准值。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降噪措施。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2类区排放限值,声环境保护目标处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运输车辆限载慢行禁鸣,破碎机、磨粉机等高噪声设备夜间不生产,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按“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控制原辅材料来源及质量,项目使用的PVC树脂粉全部使用新料,不得以再生塑料为原料;PUR热熔胶质量应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等相关标准要求。破碎和磨粉工序仅对自身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和边角料破碎、磨粉后直接作为原材料自行利用,不得外购废料破碎、磨粉。防控废气污染,规范设计、建设废气收集系统,强化废气收集效能,减少无组织排放;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及时更换活性炭,确保污染物处理效率。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7t/a。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风险防范:对拟选用的环保治理工艺、技术及设备设施要开展安全风险论证,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明令淘汰的设备、产品和技术;强化环保设备设施使用、安装、运行等过程的安全防患措施,对环保设备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注意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

三、你公司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相关规定,在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发生实际排污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后,依法履行排污许可手续,未履行排污许可手续,不得排放污染物。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该项目竣工后,你公司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