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自然保护与土壤股   日期:2025-05-13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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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汨罗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之以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定扛牢“守护好一江碧水”政治责任,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高质量发展。

  一、做法和成效

  (一)以更高站位推动工作落实。一是把牢“思想之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入心入脑,践行见效。二是提高“执法之效”。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系列法律法规,坚持把严基调和问题导向作为执法工作的生命线,不断创新执法手段,优化执法方式,实现“人防为主”转向“技防优先”,发挥“无人机”优势,强化非现场监管手段应用,严格遵循“指导引导、提醒告知、督促整改、处置处理”十六字方针,提升监管水平,提高执法效能。三是助推“发展之势”。持续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把环评准入关,否决不符合产业政策和高污染建设项目3个,确定不须纳入环评管理建设项目2个。坚持“服务跟着项目走”,加快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前移,强化项目指导、优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有效服务抽水蓄能、火电、风电和园区等一批重大项目。

  (二)以更实举措提升工作质效。一是狠抓制度建设促进问题整改。今年以来,制定并印发《2024年汨罗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汨罗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清单》《“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问题清单》等系列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目标、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及牵头市级领导,严格落实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三个清单”管理,确保各项任务分解到位,措施细化到位,责任压实到位。形成“事有人管、活有人干、责有人担、齐抓共管”大环保工作格局。二是坚持柔性执法提升企管水平。推行包容审慎执法方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行“上门服务”,开展“环保体检”,通过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三查”等帮扶方式,指导企业完善环保设施,建立管理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现场下达《法律风险告知函》,告知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提醒企业自行整改,帮助企业查找自身问题,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环境管理水平。三是推进科技赋能健全预警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等信息化技术,优化智慧环保预警机制,将2个污水处理厂、1个垃圾填埋场、1个垃圾焚烧发电厂、33家重点污染源企业纳入“天眼”范围,构建“天上一张网,地上一平台”的监控体系,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早应对,有效提高环境应急预警能力现代化管理水平。

  (三)以更高标准强化普法宣传。履行“执法者普法”责任,利用微信群宣传环保法律、政策、标准、要求及违法案例,提高企业认知水平,提醒企业守法重要节点、易错环节,不搞“不教而诛”。贯彻包容审慎、刚柔相济执法理念,坚持首犯不罚、轻微不罚、非故意不罚“三不罚”,给予企业适度的容错改正空间,按照《湖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罚轻罚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建议市局对1起轻微情节违法行为给予免罚,对4起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轻罚,通过柔性执法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

  (四)以更高要求提升执法能力。遵循“有培训不错过、有学习必参加”的原则,先后派员参加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管理、行政处罚等培训,增长执法人员知识。举办4次业务探讨会,交流执法必得。组织无人机操作培训,提升执法人员实际操作技术水平。安排一线人员轮流参加案审会议,学习办案思路,提升案件质量。派遣3人次参加省级“利剑行动”督查活动,2人次参加省内交叉执法检查,1人次参加生态环境部大气监督帮扶,拓宽队员工作视野,锻炼综合能力。

  二、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更新频繁,新科技、新技术办公办案要求日益凸显,但我局执法人员、监测专技人员均存在年龄偏大问题,部分人员还不能熟练掌握新政策、新法规,新技术跟不上目前新形式。加之基础装备配备不强,监察监测协同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深度和广度。

  三、打算和措施

  一是推动政务服务提档升级。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把环评准入关,否决不符合产业政策和高污染建设项目。坚持“服务跟着项目走”,加快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前移,强化项目指导、优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

  二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模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秉持“指导引导、提醒告知、督促整改、处置处理”的工作理念,扎实做好“纾企困、解民难、优服务”工作,以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方式,提升“软实力”支撑“硬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