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汨罗市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体检公告
来源:卫生健康局   日期:2025-05-21 14:48
浏览量:1 | | | |

  根据《2025年汨罗市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体检工作由汨罗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名单已公示。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2024年5月23日

  集合地点:汨罗市卫生健康局办公楼(归义街道高泉南路23号)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根据物价部门

  标准现场统一收取并开具票据。如需加检项目或复检,费用另缴。

  四、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

  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

  日起7日内向汨罗市卫生健康局提交复检申请。

  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体检须知

  体检考生于当日早上7:30前在汨罗市卫生健康局办公楼集中,统一前往医院参加体检。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一)考生必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准时到达指定的集合地点。早上7:30未到达指定集合地点的视为放弃体检。

  (二)体检前一天要素食、禁酒,避免剧烈运动,晚上22:00后不再进食;体检当日空腹(不吃早餐),若因考生的原因致使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承担责任。

  (三)在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遵守体检程序。

  (四)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逐项检查,体检时须保持体检现场秩序,不得大声喧哗。

  (五)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1.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的;

  2.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扰乱体检秩序的;

  3.以伪造证件、证明等手段取得体检资格的;

  4.由他人代替体检或代替他人体检的;

  5.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

  联系电话:0730-5258120

  汨罗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21日